濮阳市惠企政策
申报指南(一)
项目资金类
“
一、工业企业升规入库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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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适用于在濮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
2
承办单位
3
可享受政策
市级: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市财政连续奖励三年,入库当年奖励 10 万元,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奖励10 万元,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5%以上的奖励 10 万元。
二、国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
1
申报条件
1.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2.符合重点领域要求(属于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3.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4.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被列入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的不再重复支持。
5.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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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3
可享受政策
国家级:
根据企业制订的“三新”“一强”计划给予不同额度的财政资金奖补
三、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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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投资予以补助。截至申报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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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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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政策
省级:
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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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通过验收并正常运行的平台网络项目。
2.截至申报日,平台运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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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3
可享受政策
省级:
根据省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各奖励50万元;二等奖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
五、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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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各级财政(市、县、区)设立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包括应急周转资金、应急转贷、过桥资金、助保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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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3
可享受政策
省级: